您现在的位置:高密市民政局>> 办事指南>>正文内容

收养登记服务指南

点击数: 收藏 打印文章
 

一、办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

二、申报材料

1、收养人有关情况证明;

2、申请收(抱)养孩子呈批表;

3、公告;

4、抚养教育子女能力的证明;

5、弃婴或儿童报案的证明;

6、收养登记申请书;

7、收养人有关情况证明;

8、健康检查表;

9、村委会证明;

10、个人收养申请;

11、个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;

12、结婚证复印件;

13、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证明。

三、承诺时间

公告60天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

四、收费依据及标准

收费依据:鲁价涉字[1992]第339号《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<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>的通知》

收费标准:收养登记费中国公民(包括港澳同胞、台湾居民、华侨)250元,外国人820元。

五、办事地点

高密市民政局大厅(立群路北75号)

六、联系方式

窗口电话:2122709

投诉电话:2125655

七、办公时间

每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