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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市民政局局长孟祥志同志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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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孟 祥 志 同 志

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

(2010年3月8日)

同志们:

    下面我根据全国、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,简要回顾总结去年全市民政工作,并就今年的工作任务讲几点意见。

    一、2009年全市民政工作回顾

2009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坚持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“保民生、保稳定、促发展”的总体思路,认真践行“以民为本、为民解困、为民服务”宗旨,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推动各项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。

     ——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,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。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全面提高。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280元,人均月补助达到170元;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1000元以上,人均月补助70元。全市在保城乡低保对象16.8万人,比上年增加1.1万人。进一步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,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1.3%。深入开展等级敬老院创建活动,举办了全市敬老院长培训班,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。积极开展灾害应急救助,各级投入赈济面粉等救灾救济款物价值4300多万元,救助各类贫困群众30多万人次。争取中央和省专项资金2700多万元,为农村低保户、五保户和城市低保户发放临时生活补贴。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965.4万元,救助城乡患大病困难群众6298人次,资助17.2万名农村五保户、低保户免费加入新农合。此外,帮助1473名城镇低保户落实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,对8700名农村低保户和困难优抚对象进行了危房改造。投入福彩公益金和慈善捐助资金670万元,救助特困大学生2663人。

    ——城乡社区建设快速推进,农村社区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。全面完成城市社区网格化布局调整,共调整网格化城市社区232个,社区规模和社区布局更趋合理。投入资金9500多万元,改扩建标准化社区服务中心42处,室外活动场所47处,标准化社区覆盖率达到98%。继续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,奎文区被民政部表彰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,另有9个街道、15个社区被表彰为全国、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。积极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,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,全市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到2700多个、社区志愿者10万余人。在农村,先后制定了《潍坊市农村社区建设考核办法》、《潍坊市农村社区建设基本标准》,市委、市政府在昌乐再次召开现场会议,强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。全市规划的1044个农村社区,建成1035个,覆盖8220个村庄,服务农村居民609万人,基本实现全覆盖。诸城市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首批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全覆盖示范单位。潍城区、寒亭区、坊子区、高密市、寿光市、昌乐县6个县市区顺利通过验收。我市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最多的地级市。

     ——双拥优抚安置制度改革不断深化,军政军民关系更加和谐。市里出台《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“四连冠”实施意见》,制定下发《潍坊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目标考核办法》、《潍坊市“两新”组织双拥共建若干规定》、《潍坊市双拥工作基本标准》等系列文件,推动了双拥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。广泛开展科技、政策、法律、社区、社团拥军等系列“拥军工程”,以及关爱功臣、关爱特困官兵家庭、关爱“小、散、远”驻军单位官兵“三关爱”活动,协调解决部队官兵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。积极做好支持海军建军60周年多国海军活动、中俄“和平使命—2009”反恐军事演习、“联合—209B”演习、协作区联合军事演习等重大军事活动和支前保障工作,切实解决好部队转业干部安置、随军家属就业、子女上学、退休职工移交等问题,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。围绕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,市县两级全部实施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,各地普遍开展优抚对象医疗费“一站式”结算服务。进一步加大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力度,建立完善了复退军人精神康复医疗网络。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,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54%。组织开展了退伍军人“珍惜荣誉、干事创业”活动,向全国推出了优秀退伍军人典型冯涛,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。严格抓好有关政策待遇落实,切实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,确保了各级“两会”、国庆、鲁台会、全运会、青岛潍坊周等重要节会稳定。

    ——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蓬勃发展,基本满足群众社会福利服务需求。围绕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步伐,出台了《关于加快推进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意见》、《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》等,9处县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已经开工。全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发展到65家,床位11602张。基本建成市儿童福利院。继续开展低保家庭先心病儿童免费手术、重生行动、明天计划等社会福利项目,已实施手术144例并全部康复出院。大力加强救助管理网络建设,初步建立起以救助管理站为中心、社区救助点为依托、街头巡回救助为补充的救助网络体系,救助各类人员2798人次。努力扩大福利彩票发行,全年发行福利彩票5.64亿元,比上年增长1.7亿元,筹集福彩公益金1.9亿元。慈善工作,市委、市政府出台《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意见》,对健全慈善组织、完善优惠政策等作出明确要求。市慈善总会制定了《潍坊市慈善基金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完善了捐赠税收优惠政策,调动了社会各界捐赠的积极性。继续深入开展“慈心一日捐”活动,全市接收社会捐款2029万元,设立企业慈善基金5个,基金额2400万元。坚持捐助结合,积极开展“情暖万家”、“朝阳助学”、“爱心复明”、“慈善银屏惠老工程”等慈善救助活动,救助困难群众2.1万人次,发放救助金1938万元。

    ——民间组织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不断加强,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,深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普查登记(备案),全市新登记和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20家。创新年检方式,对110家社会组织进行了上门年检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,牵头组织开展了4789个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,涉及党员9365人。收养登记工作,贯彻民政部五部委《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深入开展我市公民私自收养子女集中清理整顿活动,全市办理543例符合条件的收养登记。婚姻登记工作,继续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活动,已有11个婚姻登记处获“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”称号。区划地名工作,对峡山区周边镇村进行了二次区划调整;对奎文区、高新开发区、寒亭区部分管理区域进行了调整;完成全市15条边界线联检任务。进一步做好公墓清理整顿工作,清理整顿经营性公墓7处、农村公益性公墓9079处,取缔非法公墓、违规建设公墓、超面积建墓穴、非法销售行为等21处。清明节期间保障有序,实现了“文明祭奠、平安清明”的工作目标。

    —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,民政事业发展后劲不断增强。投入6700万元建设的20000多平方米、500张床位的市儿童福利院基本建成,今年“六一”前将投入使用;投资1230万元的市荣复军人康复疗养中心已开工建设;投资800万元的市灵山仙庄管理处新办公营业区已完工并投入使用;投资500万元的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维修改造顺利开工;投资5000万元的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工程和投资900万元的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都已开工建设;投资3000万元的市烈士陵园改扩建、布展正在进行规划设计。各县市区也多方筹措资金,积极抓好社会福利中心、中心敬老院、光荣院、儿保中心以及乡镇民政办公室、捐助中心、慈善超市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,全市民政设施面貌得到初步改善。

    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,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主要是:社会救助总体水平仍然偏低,特别是城乡低保覆盖面低,城市低保对象占城市人口的1%(全省平均水平为1.79%),仅高于青岛和威海;农村低保对象占农业人口的2.67%(全省平均水平为3.29%),仅高于青岛;“应保尽保”认识不到位,资金投入不足;慈善工作的氛围不够浓厚,慈善基金募集偏少;基层民政力量薄弱的问题仍然存在,制约了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;有些工作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,影响了整体水平提升;民政法制化、信息化亟待加强;民政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有待提高等等,都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,努力加以解决。

    二、2010年全市民政工作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

    按照市委、市政府“一三六四一”重点任务和思路举措,以及上级民政部门要求,今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: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完善制度、规范管理,统筹兼顾、狠抓落实,积极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,为保障民生、促进和谐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具体工作中,要把握好“一个目标”、“五项重点”、“三个突破”、“四项保障”。

    一个目标:

    就是确保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争创全国全省一流水平。其中,村务公开民主管理、城乡社区建设、双拥共建、军休干部管理服务、社会化养老服务、民间组织管理、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服务等工作继续保持和争创全国一流水平;社会救助、行政区划、社会福利、优抚政策等其他各项工作争创全省一流,位列全省17市前5名。

    五项重点:

    (一)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,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今年各级党委、政府的重点任务之一。要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,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,加强规范管理,扎实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,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和救助水平。重点抓好5项制度的规范完善。一是城乡低保制度。市政府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200元、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列入今年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。这是保民生的刚性指标,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、政府重视,与财政部门搞好配合,尽快出台文件,提高标准。在确保应保尽保的基础上,力所能及地提高救助水平,实现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同步提高。要以“制度健全、操作规范、素质优良、条件具备、资金落实、信息公开”为目标,深入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,年内各县市区要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目标要求。要完善低保家庭临时救助制度,全面推行“分类施保”,对重病重残人员、高龄老人以及零就业家庭、单亲家庭等重点予以关照。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,实现保障标准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。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评审机制,畅通“进出口”,实现动态管理。二是农村五保制度。要以贯彻落实《山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》为契机,完善财政供养制度,探索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,确保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得到同步提高。以中心敬老院为重点,进一步搞好敬老院建设,确保全市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%以上。深入开展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活动,全面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。三是医疗救助制度。继续做好与新农合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,降低门槛,加大投入,简化程序,提高标准,将救助范围由低保户和五保户延伸到其他困难家庭。要积极探索实施医疗救助金一站式结算办法,方便困难群众。四是教育救助制度。认真做好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制度,落实救助资金,严格救助程序,增强救助效果,确保不让一名贫困大学生因家庭贫困上不起学。五是灾害应急救助制度。切实做好减灾救灾工作,不断增强灾害应急救助能力。加快建立健全救灾协调机制,市、县都要成立减灾委员会,完善应急联动、灾情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救灾应急预案,规范灾害应急响应程序,提高应急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,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。要整合现有救灾物资储备库资源,形成以市、县两级库为主体,城乡社区应急物资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。

     (二)以深化和谐创建为抓手,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。深化和谐创建是市委、市政府确立的“四个支撑”之一,也是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的总抓手。今年的城乡社区建设,要把和谐创建活动从城市社区引向农村社区,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,不断求深化、求发展、求创新。在城市,继续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,年内90%的社区达到市和谐社区创建标准,30%的社区达到省级城市示范社区标准。将今年定位为城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年,大力推进社区信息网络建设,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全面、更便捷、更直接的服务。继续大力推进和完善网格化布局,巩固社区“三有”局面,加快社区服务中心(站)建设。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,全面实施温馨细腻的亲情式服务。努力构建城乡社区公共安全防范体系,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在农村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“一年大发展、二年全覆盖、三年上水平、持续完善提高”的思路,将今年定位为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年,从基础设施、服务水平、环境整治、理论研讨等方面着手,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建设质量和水平。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,标准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要达到80%。建立“有人办事、有钱办事、有地方办事和有章理事”长效机制,确保社区高效规范运行。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,制定培训规划,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及各级党校,分批分层次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,全面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,年内培训9600人次。积极推进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,建立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网络。鼓励创新,争取培养3-5种不同类型的农村社区新典型,推动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。另外,今年将进行第十届村(居)委会换届选举,这是全市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。各级要搞好人员培训,确保选举依法、有序进行。积极搞好合村并点后的农村社区选举试点工作,并在面上推广。同时做好新当选的村(居)委会干部培训和选举后的各项后续工作。要与有关部门配合,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“难点村”治理,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实效,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要结合换届选举,进一步深化、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,突出制度创新,进一步推广寿光市“阳光星期一”、高密市为民服务代理制、寒亭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网站、坊子区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、昌乐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先进典型经验,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深入开展。

    (三)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制度改革,努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“四连冠”。今年是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“四连冠”的关键一年。要围绕“四连冠”的目标,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。深入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,通过开展各项双拥活动,建设“双拥路”、“双拥一条街”、“双拥林”,组建“拥军车队”,开辟“拥军专线”等方式,扩大双拥工作影响,营造创城的浓厚氛围。继续深入开展“三关爱”活动,重点支持部队搞好军事斗争准备,做好部队演习训练走访慰问有关工作,切实加大为部队办实事、解难题力度。着力构建党政主导、社会支持、全民参与的“大双拥”工作新格局,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双拥工作积极性,通过强化对双拥工作目标管理,完善激励奖惩办法,形成双拥工作社会化的长效机制。进一步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,在全市普及“一站式”即时结算机制,为尚未加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抚对象办理参保参合手续。积极探索我市制度化解决城乡优抚对象住房难的有效途径和办法,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,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。在做好调研摸底的基础上,抓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管理工作试点。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,全面推行“三公开一监督”的阳光安置和自谋职业工作,逐步实现扶持就业、经济补偿、重点安置、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办法,争取全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55%。扎实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,确保完成年度安置任务。逐步建立国家保障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军休服务管理新模式,做好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,落实好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。继续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
    (四)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,进一步满足群众福利服务需求。社会福利事业面对着特殊需求服务群体,受到社会普遍关注。要积极适应广大群众的不同需求,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。继续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示范活动,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,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、社区养老为依托、国办机构为示范、社会福利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。加大国办养老机构改扩建,提高“三无”老人、困难和低收入家庭老人、介护老人的服务保障能力。继续抓好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,年内争取达到10家。大力拓展乡镇敬老院功能,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要探索建立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。同时要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,推进服务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化。认真做好孤儿救助工作,落实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、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最低养育标准。继续组织实施好“明天计划”、“先心病手术”、“重生行动”等福利项目,惠及更多患儿和贫困家庭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救助管理站为中心、社区救助为依托、巡回救助为补充的救助管理体系,实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覆盖。加强福利企业管理、监督、指导和服务,维护好残疾职工合法权益。坚持“安全运行、健康发展”方针,继续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,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募集更多资金。

   (五)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,努力提高社会建设水平。要继续强化措施,圆满完成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工作,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发展、管理的长效机制。贯彻国务院《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积极推进我市行业协会全面改革,重点是行业协会实行政社分开,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兼职过多问题,推进行业协会与党政机关人员、资产、住所、职能“四分开”。根据民政部要求,争取财政支持,开展社会组织综合评价,评估结论作为政府委托职能、给予资助及实行优胜劣汰、建立正常退出机制的依据。继续深入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诚信建设活动,上半年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对先进社会组织进行评比表彰,树立典型,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。继续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(备案)工作,优先发展和重点扶持生活服务、文化体育、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。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,坚决查处违法违纪的社会组织,对组织不健全、制度不完善、作用发挥差的社会组织,采取停业整顿、限期整改乃至撤销登记等措施,确保全市社会组织科学发展、健康发展。深入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继续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,确保上半年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达到全国规范化建设标准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做好晚婚晚育宣传教育工作。加大督查力度,严查搭车收费现象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按照省民政厅部署,积极稳妥地推进网上在线婚姻登记。开展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,不断提高收养登记管理和服务水平。推广高密等地经验,继续抓好公墓清理整顿工作,切实加强对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管。坚持移风易俗,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,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,巩固提高火化率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,努力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,树立殡葬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。在全市殡葬系统开展“优质服务月”活动,做好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保障工作,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平安、文明、有序。

    三个突破:

    一是在加快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上实现新突破,进一步构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服务平台。要坚持科学规划、突出重点、量力而行,本着先补缺、后改善、再提升的原则,集中新建改建一批符合国家改善民生要求、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、能够有效满足民政服务对象需求的服务设施,努力构筑覆盖城乡、布局合理、机构健全、设施完善、功能齐全、服务全面、保障有力的民政基础设施服务体系。今年市级重点抓好市儿童福利院设施配套、市社会福利院老年楼建设、市荣复军人康复疗养中心建设、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整修改造、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、市革命烈士陵园改扩建、市军供站建设、市殡仪馆改扩建等8项工程。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,重点实施中心敬老院建设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、烈士陵园改造等。各类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都要按照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和标准,认真落实工程招标、质量监理制、安全责任制等,防止腐败、浪费现象及安全事故。对已经建成和投入使用的基础设施,要高点定位,抓好规范管理,开展专业人员培训,用一流的管理服务水平赢得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认可,使各类民政基础设施成为展示民政形象、扩大社会影响的“窗口”。

    二是在发展壮大慈善事业上实现新突破。要全方位加强宣传,树立良好形象,让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慈善中来。积极开展好“朝阳助学”、“夕阳扶老”、“康复助医”、“爱心助残”、“情暖万家”等5大救助工程,打造慈善品牌,扩大慈善社会影响。加大慈善救助基金设立力度,力争企业设立慈善基金过6亿元。进一步加强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工作,完善社会捐助信息公示制度,规范捐赠款物管理和使用,维护捐赠者和受赠者的合法权益,保护公众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。召开全市慈善大会和市慈善总会第一届四次理事会,隆重表彰慈善先进单位和个人,推动全市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。

    三是在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上实现新突破。今年是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最后一年,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压力感,落实好人员和经费,高质量完成地名规范、地名规划、地名标志和数字地名四项任务,加快推动“数字潍坊”建设。积极推进地名管理法规建设,修定《潍坊市地名管理办法》,加快我市地名法规建设步伐。根据《山东省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实施意见》,完成我市地图装载和市地名数据库建设,安装使用区划、地名、界线管理“三位一体”的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,力争上半年完成市、县两级地名信息的校对和行政区划、界线管理信息的采集、录入工作。要继续深入开展好“平安边界”创建活动,加强边界矛盾纠纷排查和纠纷处置应急机制建设,按时完成2010年全市边界联检任务。

    四项保障:

    一是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。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“四句话”的总要求,努力造就一支勤于学习思考、勇于实践探索、善于沟通协调,对人民群众具有深厚感情、求真务实、廉洁自律的民政干部队伍。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。积极争取党委、政府支持,充实基层特别是乡镇、街道民政工作力量。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、在村(居)设专职或兼职民政助理员等措施,保证基层民政有人干事。要在工作经费、技术装备等方面,加大向基层倾斜,并将学习培训工作向基层延伸,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服务群众、应急处置矛盾的能力。要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。做好社会工作师的注册、登记、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,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规范化管理机制,加强对社会工作者水平考试人员的登记管理。在部分民政事业单位、城乡社区、社会组织中,探索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。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。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在救灾救济、城乡低保、优待抚恤、福利彩票公益金等资金分配上,在民政行政审批、许可、处罚权上,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,健全完善制度,加强跟踪监督,防范廉政风险,确保不出问题。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。要广泛组织开展“真情服务在民政、干事创业争一流”主题实践活动,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。实行“一线工作法”,深入开展“十、百、千、万”活动,推动工作在基层一线落实。继续深化“民政救助直通车”,配备人员、车辆和必备设施,健全完善制度,努力打造民政救助品牌,使其真正成为困难群众救助的直通车。

二是加强制度建设。制度管长远,规范出效能。面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更加繁重的任务,必须不断完善工作制度,健全各项工作规范,探索建立长效机制,努力构建多层次、全方位的民政工作制度体系,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。要更加注重传统民政业务的深化、细化、实化,更加注重新拓展民政业务的研究、谋划、创新,更加注重整体民政业务工作的统筹、协调、发展,使民政工作的总体布局更加科学、完善。要以政务公开、加强监督、提高效能为重心,注重建立健全工作规范。针对各项具体工作特别是低保对象资格审核、救灾资金发放、退役士兵安置、优待抚恤政策落实、村务公开民主选举、婚姻登记服务、殡葬管理、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等,逐一建章立项,规范操作流程,将工作规范和具体要求细化到每一个程序、每一个环节之中,保证民政工作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。要切实加强民政部门内部制度建设,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、财务管理、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规范,严格按制度办事、靠规章管人,堵塞漏洞,防范未然。要建立完善督导检查机制,健全重点工作调度、信息反馈、情况通报等制度,做到有布置、有检查、有评估、有考核,确保把各项民政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。三是加大投入。进一步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、福彩公益金和慈善资金重点资助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。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将改善民生投入作为今年六大投入之一的要求,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,进一步建立完善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机制,不断提高其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。特别是对灾害救助、城乡低保、医疗救助、临时救助、农村五保供养、社会福利和抚恤补助以及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所需的资金,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,优先安排、重点保障,确保落实。同时,采取政策驱动、项目带动、上下联动、内外互动等方式,通过社区建设、社会组织、社会福利、社会慈善、社工队伍等途径,有效聚合社会人力、物力和财力资源,共同推进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发展。四是深化改革创新。我市被省政府列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,全市120多个改革项目,其中民政部门牵头开展社会救助体系改革试点。各级民政部门要围绕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,增强创新意识和改革意识,大力推进改革。要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,始终注重培养、发展先进典型经验,大力学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。要瞄准全国全省一流水平,选择2至3项工作进行突破和创新,努力培植和打造一批民政工作新亮点,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,提高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水平。要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,推动民政工作手段、技术的创新。自去年开始,省民政厅先期投入1500万元,确定在全省民政系统规划实施“金民工程”,以省政务专网为依托,整合全省民政信息资源,努力建成全省民政系统政务专网、业务综合应用信息平台、数据中心、民政公共服务工程和民政业务应用系统,实现省、市、县联网。整个工程需市和各县市区配套100万元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做到组织到位、资金到位、人才到位,确保各项工程和人员培训任务的落实,为全市业务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行打好基础。

    同志们,做好2010年的全市民政工作,任务繁重,责任重大。让我们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,团结拼搏、锐意进取,务实创新、积极作为,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,为保障和改善民生、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