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典型材料
全市社会救助工作
会 议 典 型 材料
规范管理 优化服务
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
高密市民政局
(2010年3月25日)
高密市版图面积1526平方公里,辖7个镇、3个街道、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,960个行政村(居),人口85.7万。近年来,特别是去年以来,我们以开展“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管理年”活动为抓手,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质量为目标,以规范管理、优化服务、改善民生为着力点,不断加强以城乡低保为主体、医疗救助为辅助、五保供养为补充,与救灾救济工作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,有效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。
一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,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
城乡低保工作,以清理整顿为切入点,以规范进口、堵住缺口、打通出口为目标,从源头上加强管理,规范程序,努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、应退必退,使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。
(一)以清理整顿为切入点,为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创造条件。近年来,我市的城乡低保工作,个别村(居)存在瞒报、虚报等不良现象,虽经几次清理整顿,但仍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。去年4月份,根据潍坊市民政局《关于切实加强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》精神,我们将城市低保清理整顿与农村低保清理整顿一同安排部署。市政府成立了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,分别召开了镇(街、区)镇长(主任)、村(居)党组织书记会议,进行安排部署。市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《高密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》,市民政局制定了《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》。监察、组织部门配合民政部门介入,联合下发了《关于低保工作违规操作责任追究》的公告,凡是出现暗箱操作、少数人说了算或瞒报、虚报等现象,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。发现一次,对责任人在全市通报;发现两次,由组织上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;发现三次,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免职。若出现挪用、冒支现象,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,在全市形成了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和强大震慑力量。全市960个村(居)均成立了由村(居)两委干部、议事会成员、党员代表、群众代表10人以上组成的低保评议小组。各村(居)评议小组对享受低保的对象,围绕“是否应该享受低保、是否应该退出低保、退出低保的原因”三个方面进行评议,评议结果张榜公示。各镇(街、区)按30%的比例对村(居)低保清理整顿程序进行抽查,抽查结果在镇(街、区)和社区进行公示。两级公示后,市低保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5%的比例对镇(街、区)上报的低保户进行抽查,无异议后,由民政局12人组成的低保工作监督审核领导小组,逐户予以审核评议。通过清理整顿,全市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而享受低保的人数880人,约占全市低保人数的5.4%,为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创造了条件。
(二)规范审批程序,把住新增低保关口。为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,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》,明确了各类救助对象的申报条件、办理程序、办理时限、政策标准、工作人员纪律、救助对象承诺、违规低保查处、责任追究等内容。要求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,所在村(居)必须召开会议进行评议,张榜公示。参加评议的人员由村(居)两委干部、党员代表、群众代表、村民议事会成员组成。对经评议,认为符合条件的,与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,原件或复印件随其它相关材料一并报民政局城乡低保科存档。各村(居)对评议上报人员进行公示。农村低保工作,我们结合强镇扩权,将初审权放到了镇(街、区),但新增农村低保家庭必须由村(居)、镇(街、区)或中心社区评议、推荐、审核,由民政助理向镇长(主任)办公会议汇报,由镇(街、区)政府或办事处审批。镇(街、区)将每个季度新增低保对象情况向民政局递交报告,镇长(主任)在报告上签字,民政局救助工作人员入村(居)按30%的比例抽查复核;城市低保工作,仍由民政局集中管理,在村(居)和镇(街、区)评议推荐、审核的基础上,民政局城乡低保科入户调查,由民政局业务审核监督领导小组逐户审核评议,提交党委会研究审批。
(三)以信访查处规范低保,堵住低保缺口。我们非常注重低保工作的来信来访,通过查找信访原因、堵住缺口、完善秩序、规范业务,建立规范化管理运行机制。在处理低保信访案件中,坚持反映一个人,查处一个村;反映一个村,查处一个“工作片”的原则,认真对待。对出现低保信访案件问题的原因,汇总分析,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,从源头上堵住缺口。去年,我们共查处了90户,停保26户。
(四)加强内外监督,打通退保出口。对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,我们结合“走百村入千户低保普查活动”,分别采取抽查和回访核查的方式,每季度一次,完善监督措施。城乡低保抽查和回访核查比例分别不低于30%,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人员增减情况,及时办理停发、增发或减发低保待遇,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、应退必退。抽查结果在社区民政网和《潍坊日报·今日高密》上予以公示。2009年,农村低保调整3000余人次,城市低保调整600余人次。
二、整合信息资源,不断提高“一站式”医疗救助实效
自2006年下半年实施城乡贫困居民医疗救助工作以来,最初是对城乡低保对象、五保对象、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体实施住院后救助和特殊慢性病救助,之后,逐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,放宽救助病种的限制,对低保对象、五保对象取消病种限制,将救助范围扩大到因病致贫的所有社会弱势群体,每年集中救助四次,每季度的首月发放上一季度的救助金。前些年,医疗救助的具体程序是:患者本人(亲属)向其户口所在地的村(居)委会提出书面申请;村(居)委会调查并公示后,出具家庭困难情况证明;镇(街、区)民政办审核材料并公示后,通过民政办公系统上报民政局;接到上报材料后,民政局救助科的工作人员,在20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,调查结束后,召开民政局业务审核监督领导小组会议(共有12人组成),由调查人员汇报各救助对象情况,集体讨论,最后确定救助对象及金额。对救助金的发放,由民政局救助科工作人员直接到各中心社区发放,被救助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支取救助金。本人不能前来的,由其亲属凭身份证和被救助对象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支取。对于特殊情况的,我们直接送到救助对象家中。由于贫困患者面广量大,患病类型复杂,采用上述救助方式,在调查过程中工作压力大,救助时效性差。为了更好的规范医疗救助工作,去年,我们将农村医疗救助初审权下放到乡镇,争取市、镇两级财政资助农村五保户、低保户加入新农合。农村五保户加入新农合个人出资部分由镇级财政全额承担;农村低保对象加入新农合个人出资部分,由市镇财政各承担50%。在此基础上,对农村低保对象、五保对象医疗救助实施“一站式”服务进行调研,及时与财政局、卫生局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沟通,制定了《高密市农村“一站式医疗救助”实施细则》,对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,通过分类分段救助方式实施了“一站式”救助。救助方式是:在全市确定了29处定点医疗机构,低保对象、五保对象住院后,由本户或村(居)委会向镇(街、区)民政办或中心社区民政岗提出申请,民政工作人员在审核属实后,当天通过民政办公网上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,救助科工作人员开出“一站式”救助介绍信,委托镇(街、区)或中心社区民政工作人员交医院留存备案,患者出院到新农合报销后,再按《一站式救助实施细则》规定的比例即时获得救助金,患者只需交纳除新农合报销、医疗救助后剩余部分(对五保户剩余医疗费用,按五保供养条例由镇(街、区)负担),救助金先由医院垫付,医院定期与民政局结算。因住院费用过大,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,剔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“一站式”医疗救助金额后,个人自负部分费用仍然过重的,年终再实施二次医疗救助,二次医疗救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。自实施医疗救助制度以来,共救助患者1993人,发放医疗救助金428万元。目前,我市正在按照国家新的精神和业务上级的要求,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“一站式”医疗救助程序,主要是做好“三个建立”,实现医疗救助同步结算:一是建立同步结算信息平台。建立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,通过网络端口与定点医院结算系统和新农合管理系统进行对接,实现信息共享与监管统一。二是建立定点医院垫付机制。救助对象患病在定点医院就医,经确诊须住院治疗的,定点医院通过医疗救助结算系统获得救助对象的救助信息后,垫付医疗救助金应当给予的补助部分,出院时,患者只需交纳个人自负部分。三是建立定期核销垫资制度。定点医院为医疗救助对象所垫付的医疗救助金,定期与民政部门进行结算,以此稳步推进农村低报对象“一站式”服务,待条件成熟后,将城市低保对象的资料提交到城镇医疗保险资料库中,实现信息资源共享,提高服务时效,逐步实现“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”。
三、多措并举,推动五保供养工作整体上档升级
去年以来,我们以开展“敬老院建设管理年”活动为总抓手,从“新建扩建敬老院、提高集中供养率、加强院务管理、完善服务设施、提高院民生活水平”五个方面入手,推动五保供养工作整体上档升级。
(一)成立机构,加强领导。为加快敬老院建设,提高集中供养率,市政府成立了敬老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在民政局设立了办公室。市政府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加强敬老院建设的意见》,多次召开各镇(街、区)镇长(主任)参加的调度会议,进行督导落实。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,对敬老院建设进行视察,针对问题进行现场点评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,分片成立督导组,定期对敬老院建设进行督导,随时到各敬老院检查五保老人生活状况和管理服务情况。每周一次将督导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各镇(街、区)主要领导,并编发简报上报市委、市政府领导。
(二)实行以奖代补政策,资助敬老院建设。市政府制定了敬老院建设以奖代补政策,敬老院每入住一名五保老人,奖励1000元;每改建一间房屋,奖励1500元;新建一间房屋,奖励3000元。按照以奖代补政策的规定,民政、财政、审计三部门联合下发了《敬老院建设工作考核办法》,从验收依据、考核时间、考核内容、考核标准、考核方式、考核要求等方面,做出明确规定,督导各镇(街、区)制定详细的阶段性计划,明确五保老人应入住人数、入住时间、拟定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房屋间数及房屋建设完成时间,通过以奖代补政策,加快促进了敬老院建设的步伐。全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敬老院房屋362间,新增五保老人 290人,发放以奖代补资金119万元。
(三)开展敬老院等级创建活动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《敬老院等级创建实施方案》,明确创建内容,细化创建标准,以创建活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在创建活动中,制定了易于操作、便于考核监督的一系列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规范,组织民政助理和敬老院长对全市敬老院进行了两次观摩评比,发现问题,限期整改。在开展敬老院等级创建活动中,各敬老院不断完善了服务设施和五保老人文体娱乐设施。加强了敬老院队伍建设,每个敬老院配置了3至6名管理服务人员,人员工资待遇由镇(街、区)财政解决。各敬老院成立了由5至8人组成的院民生活管理小组,日常生活由管理小组集体管理。各敬老院均建有一处卫生室,小病不出敬老院,大病由各镇(街、区)资助加入新农合,由民政局提供“一站式”医疗救助服务。去年“九.九”老人节期间,协调各镇(街、区)组织人员演出戏曲节目,邀请部分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入院观看,动员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一星期,体验敬老院生活,借机做好动员引导工作,以此改变五保老人不愿入住敬老院的思想。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,签定入院协议,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;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,由镇(街、区)受委托的抚养人与五保对象签定五保供养协议,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,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机制,落实服务责任制和帮扶措施。针对城市没有敬老院的实际情况,我们还与东小庄社区居委会,共同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了一处集养老、康复、医疗、保健、超市、文体娱乐于一体的大型养老托老中心,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,今年上半年将投入使用。
四、发挥救灾救济职能,增强社会救助能力
(一)建立救灾预警体系,提高灾害预警和救援实效。制定和实施了《高密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》,将各类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归纳为一个整体预案体系,预案从自然灾害启动条件、组织指挥体系、应急准备、预警预报、信息管理、应急响应、灾后救助七个方面,明确了目标、任务和操作流程。始终重视灾情的预警预报工作,建立了灾情会商和通报机制,加强与水利、农业、气象、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,每逢灾情做到事先预报、灾后联合会商,提高了自然灾害的预警水平和灾后救援实效。去年,我市遭受了低温冷冻、干旱、风雹灾害,由于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,使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。
(二)按照救灾分级负担的方针,建立了稳定的救灾资金投入机制。我们按照“救灾工作分级管理,救灾款分级负担”的救灾工作方针,切实做好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的落实工作,建立了稳定的救灾资金地方投入机制,市财政每年都安排30多万元的救灾应急资金,各镇(街、区)也都安排了5至10万元的应急资金,为搞好救灾工作提供了保障。
(三)整合社会资金,调动社会捐助力量。将搞好临时性救济与调动社会力量捐助相结合,对城乡居民因天灾人祸突发性致贫的,积极开展了临时性救助,并与慈善总会相联动,健全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,积极开展了捐资助学、捐资助困等活动。去年“九.九”老人节期间,慈善总会向全市敬老院捐赠了100台电视机。有些企业、学校和村(居)也分别开展了各具特色的送温暖活动。同时,在工作中,我们注重发挥“输血”与“造血”的功能,将困难群众的需求与捐助者的愿望相结合;将受赠方对社会的索取与义务回报社会相结合,来拓展社会救助工作的内涵。
以上是我们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探索,还有许多不足之处,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,虚心学习先进单位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,进一步明确思路,完善措施,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,最大限度的维护贫困群众的生活权益,为改善民生,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做出积极的贡献!